BOB体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BOB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BOB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集团公司和下属二级单位(含控股公司),覆盖了出版板块、教材教辅板块、印刷板块、发行物流板块、贸易板块、BOB报刊板块、新媒体新业态板块,分别是: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一世纪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百花洲文艺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红星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和平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教材经营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教辅经营有限公司、江西新华印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红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艺术品有限公司、江西红星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资产经营公司和江西中文传媒数字出版有限公司。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投资决策、对外股权投资实施、对外担保、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图书出版管理、图书发行管理、影视剧项目管理、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控制等。
集团公司主要关注:公司治理风险、战略目标制定风险、人力资源规划风险、财务报告编制风险、全面预算管理风险、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立项与实施控制风险、对外担保风险、合同审批风险、传统出版业务管理风险以及信息系统规划风险等。
下属单位主要关注:财务报告编制风险、全面预算管理风险、资金计划管理风险、资金支付管理风险、外包商管理风险、采购价格控制风险、存货仓储管理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BOB营销/销售计划管理风险、客户信用额度管理风险、合同审批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文传媒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说明: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特点和企业性质,在对单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时,股份公司适用利润总额定量指标;下属发行板块、贸易板块、报刊板块、新媒体新业态的单位及其他单位适用于营业收入定量指标;印刷板块的单位适用总资产的定量指标。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汇总认定时,采用利润总额定量指标。
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财务报 告的任何舞弊; (b)对已公布/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更正重 大错误; (c)审计师中发现重大错报,需进行调整; (d)内部 审计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效等。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 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a)财务报告内 控缺陷整改情况不理想;(b)集团内就同一交易、事项的会计政策不 统一;(c)会计政策的制定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直接照搬准则(上 市公司),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的人为因素;(d)对非常规、特殊和复 杂交易未给予足够重视,影响实际的会计处理工作;(e)期末财务报 告的编制不规范。
(a)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被行政法律部门、监管机构判罚或处罚;(b) 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且未能及时消除影响,导致公司生产经营、企业 形象受损;(c)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导致 严重后果;(d)高风险业务未有相关制度规范,BOB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 制;(e)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 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以上事件若视影响程度重大可认定为重 大缺陷。
(a)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被行政法律部门、监管机构判罚或处罚;(b) 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且未能及时消除影响,导致公司生产经营、企业 形象受损;(c)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导致 严重后果;(d)高风险业务未有相关制度规范,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 制;(e)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 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以上事件若视影响程度重要可认定为重 要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对于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已于报告期内完成整改,不构成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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